2-1 没有我是没办法开桌了是不是?
2-1 没有我是没办法开桌了是不是?
经歷了周末的那场「惊奇大偶遇」之后,生活最终仍归于平静。
李伯恩虽然尾随蓓亚走了一小段路,但实在很怕被发现,所以还是特别绕了远路回家。
虽然他也有点好奇现在庄蓓亚住在哪里,但总觉得知道太多会惹麻烦上身,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回到家后,两兄弟一起暴风解决了冷掉了的炸物跟烤肉,虽然冷了硬了,但还是比刚刚的杀人汤麵来的好吃许多。李伯钧毫无怨言的饱食一顿,跟哥哥一起看了一场棒球比赛,最后趁爸妈回家之前把垃圾都清理乾净,打扫好厨房,乖乖进房休息。
隔天吃完午饭,李爸李妈就准备拎着小儿子回家了。
他们本来就只是来参加乾女儿的尾牙北上,顺便把回国的儿子安顿好住所,两老都还没正式退休,周一多请一天,终究还是要回去高雄。
弟弟早上就已经叫好了uber,准备要搭车前往高铁站。
李伯恩原本想送他们过去,但还是被阻止了,只好在社区门口送别。
「哥哥,自己一个人在台北要好好照顾自己。」妈妈眼角似乎泛起泪光,有点小小不捨,照这个情节推展,母子俩应该要来个温馨拥抱。但可惜没有。
伯恩只是乖顺的回应:「我知道,你们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语气里还是一贯的清冷。
「他都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还要我们顾头顾尾成何体统?你也别再碎碎念的了,等一下招人讨厌。」李政刚依旧不解风情,看了眼手錶,说道:「也该走了,高铁不等人的。」
「哥,那我们先走了,之后有假再来找你。」李伯钧对哥哥眨了眨眼睛,两兄弟都知道昨天的事情需要烂在肚子里。
当然网路风暴的事情也是。
要是被爸妈知道,他们两个都吃不完兜着走。
「啊,对了,如果你真的有需要帮忙的事,你庄叔叔他们家就住在楼——」妈妈的叮嚀都还没讲完,爸爸突然清了个喉咙,打断了她的发言,然后接着帮忙说下去:「你庄叔叔他们就住在附近,如果你需要帮忙,可以打给他们。你应该有庄叔的电话吧?」
「有的。」虽然李伯恩从来没实际用过,但手机的联络人确实是有这号人物。
「走吧走吧,别再唸了,事情交代不完的,快走快走,愈说错愈多。」爸爸一边督促,一边着急地把妈妈塞进uber后座。
车窗缓缓摇下,里面的人跟窗外的人互相道别。
这个家,又重新回到了在美国时候的模样,只剩下他一个人。
李伯恩回到屋子里,看着这间空荡荡的三房两厅,原本还觉得有点窄,人去楼空之后,竟显得有些过份的大了。
他有点不太确定他自己到底喜不喜欢这种感觉。
即便独立生活了这么多年,很多时候里,他还是会渴望有人会等着他回家。
然而父母兄弟都在身边时,他却又经常感到侷促不安。
为了避免继续胡思乱想,他换了件衣服,拿着水壶跟手机,便决定到附近公园跑个几圈再说。
胡思乱想时,最方便也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法就是去运动。
挥洒汗水的同时,也可以让人忘却这些烦恼,思路也会清晰许多。反正距离晚上的聚会还有点时间,这几个小时,他知道自己绝不能继续一个人待在这个地方。
黑暗的地方终将吞噬一切。
而他不愿意给它半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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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聚会,在他还没回国之前就已经约起来了。
虽然李伯恩的高中生活过得实在不怎样,也有许多不堪回首的回忆,但很多时候圈子就是这样的狭小,即便你逃到天涯海角,也是怎么也逃不掉。
李伯恩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并未抵抗。
想当初,他以学校榜首之姿考上了雄中,爸妈却要他放弃第一志愿,到一间非常严格又须要集体住宿的永恆高中就读。
他不满,拉着爸爸想好好谈谈,却被赏了一巴掌。
他们说他不懂事,不了解爸妈的苦心。
放弃了过去三年来最大的目标,他赤手空拳地来到这间私立中学。经歷了一段段黑暗之后,他从一个阳光璀璨的大男孩,一步步的成为一座难以撼动的巨大冰山。
永恆中学里的组成很复杂,有来混时间的富家子弟,也有普通优秀的学生,还有极少数为了奖学金而留在这里的穷学生。
虽然大家的生长背景不太相似,但是台湾也没那么多富家子弟留在台湾念书,大多还是家里望子成龙希望严格约束的普通人家,所以绕了一大圈,最后大家却也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差不多的路。
大学毕业之后,有些人到海外去了,有些人则是继续留在台湾,但大多都选择北漂而去。有些人待在竹科,有些人选择内湖,但留在故乡的人变得少之又少。
宛如动物迁徙的规律一样,他们又回到了差不多的地方。
开始进行着差不多的共同交集。
他推门走进那间位于台北101附近的一间酒吧餐厅里。年底聚餐的人多,但毕竟身高是个优势,鹤立鸡群,没注意到都难。
才刚走进店里,坐在不远处的一名男性便挥舞着双手,大喊着他的名字。
「嗨,伯恩来了!这里这里!」
辛苦的穿越了人潮,他来到了那张六人桌旁。
大家似乎都提早到了,虽然不知道总共有几个人,但样子似乎已经差不多都到齐了。
「伯恩到啦?快坐!」有个带着眼镜颇为亲切的男子替他拉开椅子,「这样就只差一个人了。你会不会饿?要不要先点?」
「不会不会!我们等人到齐再点吧?」李伯恩其实压根不知道这最后一位贵客到底是哪位,但他平常大多日进一餐,对食物要求也颇低,本就不太喜欢参加这种聚餐活动,要不是拗不过以前社团社长的邀约,他实在是不太有意愿参与。
大家听到他这么说,也就不再多拘泥在点餐上,开始互相聊天起来。
李伯恩环顾一周,明明大家也才二十好几,可是不知为何却有几位已经「爸」气十足,还有几位开始秃头凸肚,让他差点认不出谁是谁。
但还好,大家的长相都没甚么改变,虽然毕业之后鲜少联落,但他记忆力算是不错,认真听了一下他们之间的间聊对话之后,还是慢慢捡回了大家的身分连结。
是说,在他们高中的时候,社团几乎就只是个虚假的课程招牌,拿来做给教育部用的愰子而已。
每周才两堂课,根本就学不到甚么东西。
伯恩原本是要跟当时班上比较要好的朋友张哲轩一起随便找个社团报名的,但爸爸很坚持要他学吉他,说这样对未来社交比较有加分,不管他接不接受,就是硬逼他选了这个热门至极的社团。
原本他以为不会抽上,却没想到被幸运女神盯上,挤进了这道窄门。
当时的社长非常热情有热忱,虽然很多人明显只是来混的,甚至只是为了学个吉他好把妹,但他还是很认真的在经营社团。
但这个吉他社最重要的灵魂人物,并不是这个风格像丸尾一样的社长,而是他们社团里的传奇,永恆高中出了名的贵公子。这个学长已经高三了还可以常常跑社团,下了课去打篮球,但是校排还是永远掛在前五,犹如鬼一般的存在。
也是因为这位学长,扭转了李伯恩对生活的态度。
虽然他因为种种因素,高中生活过得有些压抑阴鬱,但骨子里还是有着年幼时期那股奔放桀敖不驯的灵魂,在这个以升学为主导的私立高中里,大概也只有像这位有着爸爸资金灌注学校的背景的天之骄子,才有办法活得如此洒脱。
他总是让伯恩既羡慕又嫉妒。
最重要的是,学长个性还非常好,不摆架子说话还很温柔,虽然有时候会说出一些不合时宜的话,但大家都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也就不太放在心上。
在学长毕业之前,他一直都是李伯恩的偶像,虽然当时颇有交集,但想想,如今如果碰上了,学长大概已经不记得他是哪位了。
也不知道学长现在在哪里高就,是不是已经接了父亲的衣钵,成为真正的南霸天?
听说他后来为了脱离爸妈的掌控,硬是跑到台北去念了个普通的大学,气死他老爸,但也拿他没办法。
天之骄子嘛,孩子是自己生的,还能怎样吗?
「YO,你们还没点餐啊?没有我是没办法开桌了是不是?」
突然间,一个大掌盖住了他的肩头,那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李伯恩一个回头,见到来人,掩饰不住又惊又喜的神色。
那人穿着休间,却又带着一丝贵气,单耳上掛着一个黑色的耳环,配上他那副英俊又带点冷冽的脸庞,更难掩其酷帅特质。
他低头望向伯恩,对上眼三秒后,勾起了嘴角。
「李伯恩,你回国啦?」
伯恩着实惊呆,差点就要上演在餐厅因为过于惊讶而导致下巴脱臼的戏码,结结巴巴的回答:「我、我我前几天刚回来……」
那人轻轻用手掌尻了一下他的后脑。
「这几年给我搞失踪啊?也不联络,还以为你已经在海外跟金丝猫结婚了。」
学长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故意开他玩笑。
有些社员不喜欢他这样轻挑的说话方式,但李伯恩却挺喜欢的。
家里的成员都用硬梆梆的沟通方式,像极了在练习北韩电视台演说,在他内心某个地方,还是有点渴望有人可以陪他说说垃圾话,勾起他尘封已久的幽默灵魂。
「我的位置在哪?」看到唯一剩下的空位,学长却没有挪开脚步,仅是悠悠的说:「丸尾,我想跟李伯恩叙叙旧,你帮我乔乔……」
丸尾社长没有浪得虚名,立刻把伯恩旁边那位同学给乔开,等待BOSS入座。
那晚,李伯恩就跟小迷妹一样,双眼放光地盯着他的偶像学长。
吃完饭之后,更是约定好,隔天要到学长的工作室拜访。
这件事情让他大扫前几天被庄小姐留下的各种阴影,回家时步履都变得轻盈许多。从捷运站出来之后,他经过了昨天巧遇庄蓓亚的那间盐酥鸡摊。
不知为何,他竟停下了脚步,望着摊前的那群等候的人。
却没有记忆中的那个身影。
他摇摇头,笑了出声,他到底是疯了还是如何?
真是可笑,他是在期待在这个地方可以碰见她吗?
「啊,年轻人,你是上次忘记带钱包的那位先生吧?」在他准备继续往前离去时,眼尖的老闆娘却叫住了他,「欸,那个两百八十七元的!」
「……您好。」卖吃的记忆力都这么好吗?真的是台湾销售奇蹟,跟早餐店老闆娘一样拥有神奇记忆力。
「你后来有把钱还给蓓蓓吗?」老闆娘一边帅气的对着刚炸好的食物撒胡椒粉,一边大声问道。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还没……」
老闆娘抬起目光,用略带责备的口吻说:「欠钱别欠过年,会倒楣的。」
见眼前的年轻人似乎不知该如何回应,老闆娘先是把刚装好袋的盐酥鸡交给客人,然后脱下手套,拿起围兜兜口袋里的手机,一阵戳戳按按。
接着对李伯恩秀出了大大的手机萤幕画面。
——庄蓓蓓。
那是庄蓓亚的LINE的个人页面吧?中央偏下方的小圆圈里,是她咬着Mister Donut甜甜圈笑得灿烂的照片,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瞇得像个弯月,笑得灿烂,把颧骨推得高高的,犹如嘴边那圈波堤甜甜圈。
「你应该知道怎么加好友吧?我不知道怎么用,你先拿去加一下吧。」老闆娘笑得颇有深意,感觉像在路上随机找女婿?
她可没忘记,这两个小朋友昨天在他摊子前面天雷勾动地火的模样。
蓓蓓那个纯情小花,昨天脸红得不像样,平常大开大合的,第一次看到她在男孩子面前扭捏起来的样子,讲话嗓音还瞬间变温柔……
倒底是多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对人家一见钟情来着?
这男孩子她不认识,但是看起来面相乾净,说话也算礼貌得体,年纪应该也跟蓓蓓差不多,不过就算小个几岁应该也没关係,现在都甚么年代了,只要不是未成年应该都逮就谷得思。
反正不管怎样,先凑合认识了一下再说。
李伯恩在眾人目光的灼烧之下,只好尷尬的接过老闆娘的OPPO手机。
其实他这人也不太使用社交软体,况且大多也都是别人加他好友,鲜少有他主动过,不,应该说是没有过吧?
这画面看起来乾净到不行,也不知道哪里可以按,除了名称之外,好像也没甚么可以加的地方,况且这还是别人的手机,他可不敢乱点乱按。
抬头一瞥,老闆娘还在用亮晶晶期待的小眼神望着他。
但这时候如果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加好友,是不是有点蠢?
于是他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硬着头皮拿起自己的手机,假装两边都互相按按,然后尷尬笑着把手机递还给老闆娘:「我一定会把钱还给她的。」
「这就对了,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天公地道天地良心。」老闆娘看起来相当满意,「小伙子,记得啊,两百八十七元。」
「不会忘记的,老闆娘,多谢了。」
李伯恩道谢离开时,心里暗自发誓:
从今往后,绝对!绝对!再也不要经过这间摊子门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