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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第一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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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第一贪官 第334节
      李世民满意的笑了笑后,就示意满头白发的随侍太监宣读圣旨。
      随侍太监宣旨道:“门下:”
      “冠军大将军叶云,无需在京戴孝守灵,接旨之后,速回雁门关总领北境兵事,待新皇登基之后,再回长安。”
      “钦此!”
      叶云知道李世民的意思,他是不想渭水之盟,也就是他心里的‘渭水之耻’,再次上演。
      往往皇权交替之际,就是外敌趁机来犯之时。
      在这李靖和李世民两位大唐战神双双离世之时,李治必定会面临朝局不稳,和外患虎视的艰难局面。
      唯有把他叶云调到北方去掌握重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此一来,叶云对外可北御突厥来犯,对内可勤王救驾,也就起到了内忧外患全部震慑的作用。
      “臣,谨遵陛下圣旨!”
      话音一落,叶云就果断转身,快步离开含风殿。
      而此刻,以灵魂状态存在于此的大明叶青,看着奄奄一息的李世民:“我做到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跪拜皇帝。”
      冠军大将军府之内,
      已经是将军夫人的李雪雁,看着叶云这一身明光铠道:“我已经数过了,一片甲叶子也没少。”
      她只是轻轻的摸了摸叶云的两鬓:“就这么几天,你的头发白了不少啊!”
      说着,她又高举头盔,要为她的夫君戴上头盔。
      叶云也温柔的抚摸着李雪雁的脸庞道:“我年纪比你大不少,有白发很正常,你还是那么漂亮,还是那么好看。”
      “我是为了你而漂亮,为你而好看,我送你出征。”
      长安城北门光化门外,
      身披鎏金亮银明光铠的叶云,骑着大白马,与八百亲军骑兵,已经来到了城外。
      送行的人不止有他的妻子李雪雁,还有亲军的家人。
      叶云看着李雪雁道:“老丈人身体也不好,你没事多回去看看。”
      “说来也有我的责任,我把他气出高反之后,他身体就明显差了不少,我不在的时候,你多回王府陪陪他老人家。”
      “等新皇顺利登基,并朝政稳定之后,我就回来陪着你。”
      “我回来之后,就会立即辞官,等把老丈人也送走之后,我就带着你去笑傲江湖好不好?”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之中,李雪雁笑着点头,脸上尽是幸福之色。
      可也就在此刻,刚刚赶来送行的李道宗,又恰巧听到这好女婿的肺腑之言。
      “你个兔崽子!”
      “你不是说等本王把身体养好,就带本王去江南见识江南美女吗?”
      “原来你是骗本王的?”
      “你不仅没打算带本王去笑傲江湖,还想着先把本王送走之后,再带着本王的女儿去笑傲江湖?”
      “......”
      李道宗因为太过激动,一口气没上来,当即就晕倒在了管家的怀里。
      与此同时,李雪雁也赶紧跑过去搀扶他爹去。
      叶云也一下子翻身下马,帮忙把他老丈人抬回马车里。
      “雪雁,你知道的,我不是这个意思。”
      “天地良心,我这是一片孝心啊!”
      李雪雁看着叶云这认真负责的态度,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骗她爹说要带他去江南是好意,现在说这话也是好意。
      只不过他爹现在是人越老就越小气,这就是所谓的老还小。
      马车之内,李雪雁在得知他爹只是晕过去,且并无大碍之后,也就不那么紧张了。
      但她还是故作生气道:“你这张嘴,除了亲我的时候好使,其他时候就都不好使。”
      “但我就喜欢你这张,好使又不好使的嘴!”
      叶云只是不好意思道:“你喜欢就成,你爹喜不喜欢不重要。”
      片刻之后,
      叶云目送他老丈人的马车远去,紧接着就翻身上马,径直走上了去往雁门关的官道。
      可他还走多远,就听到了沉闷的钟声!
      “传本将军令,全军戴孝出征!”
      话音一落,叶云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长条白布,绑在了自己的头上。
      “驾!”
      紧接着,他就带领八百亲军骑兵,用最快的速度,向雁门关而去。
      永徽三年,
      唐高宗李治的皇位已经稳当,且李道宗身体每况愈下,叶云奉诏回朝,并火速辞官。
      但他的辞官并不绝对,有那么点只拿工资不干活的意思。
      只要不是非要他叶云去办的事情,他叶云就可以不上朝也不见君,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去。
      就这样,叶云和李雪雁在家照顾李道宗一年,于永徽四年送李道宗上山长眠。
      以灵魂状态存在于此的大明叶青,看着老丈人李道宗的灵位道:“老丈人,我气晕你两回,虽然因为没有好好学医术,没能改变你永徽四年病故的结局,但因为我的身份和军中地位,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之辈,也没敢坑害于你。”
      “你没有病逝在流放象州的路上,而是病逝在家里,我和雪雁还照顾了你一年,你该知足了!”
      “咱俩,两清了!”
      “不对,我依然是天底下最孝顺的女婿!”
      “......”
      守孝期满之后,叶云就带着李雪雁,过上了笑傲江湖的生活,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关内关外。
      不仅如此,他们还一起走了一遍张骞开辟的丝绸之路。
      最后,他们还一起去了吐蕃,夫妻二人在【大唐文化学堂】当了近十年的‘大唐博士’。
      他们不为别的,只为在更多的吐蕃孩子心里,种下汉藏一家的种子!
      或许他们的力量不足以阻止中原和吐蕃再战,更无法阻止一百多年后,‘大唐安西军,满城白发兵’的发生。
      但他们的力量,一定可以让汉藏一家的种子,在未来生根发芽且长成参天大树!
      永隆元年(公元680年)
      冠军大将军府,
      头发白了一半,且已经留上八字翘角胡的叶云,紧握太医的手道:“先生,我夫人的身子,还有救吗?”
      太医根本就不敢抬头看叶云此刻的目光,因为他受不起叶云这祈求般的眼神。
      太医只是低着头道:“夫人已经油尽灯枯,大事就在眼前。”
      “大将军,您的医术不在我之下,甚至还会一些下官见都没见过的稀奇医术,您自己就知道啊!”
      太医当即叩拜道:“大将军,如果能寻得药王孙思邈孙神医,夫人或许还能多坚持两年。”
      “只不过孙神医云游天下,想要找到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叶云听后,只是无力的坐在了椅子上。
      他现在是连送太医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现在的心里只有后悔与自责二字。
      叶云从来都没有什么天赋,只是一个不缺勤奋和毅力的笨拙之人,但有的学问真就是没有天赋的话,学起来比登天还难。
      无疑,医术就是这样的学问。
      尤其是博大精深的中医,真就是天赋和努力与经验,缺一不可!
      而叶云那些所谓的稀奇医术,不过只是现代的一些医学常识而已。
      至于他现在所拥有的医术,也只是好几辈子的积累所得。
      他的任务死法之中,没有因为治病救人而累死这一项,所以他这几辈子的主业也不是大夫。
      就他现在所拥有的医术,虽然是好几辈子的积累,但却都极其的业余。
      太医说他叶云的医术不在他之下,也只能是某些科目而已,总体实力还是不如太医的。
      “这么些年,我就该拿五年的时间,好好的钻研医术!”
      “拿出头悬梁锥刺股的干劲儿来!”
      “......”
      叶云想到这里,就无力的坐在门槛之上,静待时间的流逝。
      这还是他这么些年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无力又无能,面对时间的流逝,他不仅无力,还绝对无能。
      “老爷,夫人回王府去了。”
      叶云听着老管家的汇报,也只是摆了摆手,并道一句随她吧!
      叶云知道李雪雁回王府去干嘛,王府里有她的童年,更有她父母的身影。
      这人到了最后,就想回到小时候。
      几天之后,
      大将军府夫人专用梳妆间之内,叶云跨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进来。
      看着一身红衣,且妆容美丽的李雪雁。
      叶云看着镜子里的李雪雁,不再面无血色,嘴唇也不再惨白,人也年轻了十岁不止。
      “郎君,我好看吗?”
      叶云弯下腰去,轻轻的搂住李雪雁的肩膀道:“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