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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的野男人可以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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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他挥了挥手里的弓,“巧了不是,我也是来狩猎的。”
      傅彦只捕捉到了贺听澜话中的“野兽特别多”这几个字。
      他有些僵硬地开口问道:“比如狼?”
      “嗯,”贺听澜点头,“不过狼很可爱的,只能算是野兽,不算猛兽。”
      傅彦:???
      这说的是人话吗?
      “白天还好,晚上物种会丰富一些,像豹子啦,黑瞎子啦,运气好的话还能遇到老虎。”
      傅彦僵住,艰难地咽了口口水。
      “那你怎么不告诉一声?”
      贺听澜耸耸肩,“你也没问我啊。”
      傅彦理亏,哑火了。
      “那看来,我只遇到一只狼还算幸运。”他此刻后怕极了,声音都有点飘忽。
      “你遇到狼了?!”贺听澜顿时来了兴趣。
      “在哪?长什么样子?”
      傅彦不理解他这副很期待的样子是个什么心态,但还是说了:“好几个时辰前遇到的,就在这里。当时天色太暗看不清,但应该是灰色的,很大只。”
      贺听澜:“是不是眼神十分清澈,还有点憨?”
      傅彦很是不理解,“没有吧……”
      “应该是大灰回来了!”贺听澜激动道。
      “大灰?”
      “我的狼兄弟。”贺听澜说,“上次见它还是三个月前,这个完蛋玩意儿,见色忘义,有了媳妇就忘了兄弟。”
      傅彦刚想说你怎么会有狼兄弟,但是转念一想,一个能把一窝玉雕兔子当宠物养的人,跟狼称兄道弟也不奇怪了。
      于是他只能干巴巴地说:“你这也算广交天下英豪啊。”
      贺听澜“扑哧”一声笑了,“英豪?大灰?”
      “那你可就想多了,这家伙没事一般不来找我,如果来找我了,那就是来蹭吃蹭喝的。”
      贺听澜愤愤道:“而且还连吃带拿,上次叼了一整只羊回去给他老婆献殷勤!他老婆要是知道他骗狼,肯定会揍他!”
      傅彦被他逗乐了,说:“那你还和它称兄道弟,它肯定对你有特殊的意义吧?”
      “嗯,”贺听澜敛了敛笑容,“我十一二岁那会吧,吃不饱,饿得不行了就抢了大灰的猎物。”
      “当时他追了我几十里地,好家伙,我差点把鞋底板跑出火星子。”
      “后来也是觉得过意不去吧,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猎物分了他一些。”
      “再后来呢,我们都渐渐发现,我的弓箭配合上大灰的听觉和嗅觉,捕猎时基本不会失手,就经常在一块合作了。”
      傅彦皱皱眉:“怎会吃不饱?我大梁近些年并无饥荒,而且如果家中有困难,是可以带着凭证去县级官府领救济粮的。”
      “陛下贤明,一直都实行仁政,怎可能让百姓连饭都吃不饱?”
      贺听澜听傅彦这番话,露出惊讶的神情。
      他盯着傅彦看了一会,感觉对方并没有开玩笑,而是很认真地在说。
      于是贺听澜嗤笑一声,“看来你对自己国家的现状不甚了解啊。算了,不说这些,我要去打猎了。”
      说罢他把箭篓子往背上一甩,大步流星地往树林深处走去。
      “哎,你等等我!”傅彦手忙脚乱地拿上自己的行囊,小跑几步跟了上去。
      “你还没回答我呢。”傅彦拉住贺听澜的胳膊,“为什么会这么说?”
      “嘘。”贺听澜一把捂住傅彦的嘴,“小点声,一会猎物都让你吓跑了。”
      “哦。”
      傅彦觉得贺听澜肯定有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的过往,便不再追问。
      山匪们在打猎这一块实行的是自荐制,每天早上都会有一波人出寨去打猎。
      至于谁来承担这个任务,其实也比较灵活。
      打猎更加赚钱的同时,风险也更高,万一遇到打不过的野兽连小命都不保。
      擅长打猎的人大多也愿意富贵险中求,而体力较差的人则更愿意做一些没什么风险的安稳工作。
      例如买菜做饭、洗衣裁衣、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之类的。
      总之在分工这方面,大家很少有争议。
      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对于无名寨里的人来说,乱世逢生已经是极大的幸运,对于其他事就不那么挑剔了。
      贺听澜每天早上都会出来打猎。
      一是因为他本来就喜欢打猎,更喜欢这种充满未知和刺激的体验。
      就像贺听澜自己说的,人生就该充满意想不到和猝不及防,按部就班多无聊。
      二是因为他的狩猎技巧最好,无名寨本就是靠着做野兽皮毛生意起家的,贺听澜作为大当家,当然要保持住自己“猎到野兽最多”的名号,这样才能坐稳位置。
      这段时间傅彦观察到,无名寨不讲究论资排辈这套说法,反而更信奉弱肉强食——
      谁能力强,谁就能受到尊崇。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认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做老大。
      “呐,这个你帮我拿一下。”贺听澜把一个背篓塞给傅彦,“有野兔的踪迹,我去前面探探。”
      傅彦接过背篓,发现里面是几个长得奇形怪状、带着泥土的东西。
      他好奇地伸手去拿,“这是什么,长须子的地瓜?”
      “那是天麻,很珍贵的。”
      “你们还做草药生意?”傅彦诧异,这业务范围还挺广的。
      “看到就挖回去咯,反正都有人收。”贺听澜说。
      “我去抓几只兔子,你在此地不要走动。”
      “好。”傅彦有些好奇地问道:“你不怕我跑了?”
      “你要是能跑,昨晚就跑了。”贺听澜笑得明媚又得意,“迷路了吧?放心,这片树林的布局是我精心设计过的,你就算跟我走过几百次,自己一个人也绕不出去。”
      说罢他像模像样地拍了拍傅彦的脑瓜顶,“乖。”
      然后脚底抹油似的转身溜了。
      傅彦:……
      好欠揍。
      他弯腰把背篓放在地上,目光却瞥见里头有张纸。
      这是什么?
      傅彦捡起来,展开纸张一看——
      上头画了一个又大又圆的瓜,旁边写着一串歪七扭八的字:
      郁文嘉,大沙瓜!
      第6章
      今天是无名寨众人集体处理皮子的日子。
      当大家攒够了能煮五口大铁锅的数量,就会开始处理这一批皮子。
      每到这一天,是寨子里除了开大会以外,人员最集中的一天。
      一张皮子从剥下来,到可以拿去那布勒多的店铺交货,一共要经历五个步骤——
      先是晾干,一般要把皮革晾到发硬的状态。
      然后是鞣制,也就是把皮革制成柔软亲肤的质感。这一步需要先从白矾石里提取明矾,然后将其与盐巴、清水进行混合,制作出鞣料。
      紧接着就可以把皮革放在鞣料中浸泡,这个过程根据皮革的不同材质、大小、季节和气候,时间会有所不同。
      现在是夏季,一般需要浸泡半个月左右。
      今天大家准备进一步制作的这一批皮革就是于十五日之前开始浸泡的。
      山匪们将皮革捞出,用清水反复清洗,直到把上面残余的鞣料洗掉。
      再次晾干后,还需要将皮革熏香,彻底掩盖掉动物皮毛自带的那种腥臊味。
      然后需要在皮毛上涂以油脂,用做保养。这样做出来的皮革不仅更具有韧性,也更耐放。
      最后,制作完成的皮革还需要晾晒几日,确保油脂被充分吸收,达到摸上去顺滑,而且手掌不粘油的水平,就可以拿去交货了。
      傅彦被贺听澜叫去帮忙打杂。
      基本就是跑腿的,毕竟大少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而且对制作皮革的流程丝毫不了解,也只能忙大家拿东西了。
      傅彦觉得自己像一块万能砖,哪里有洞填哪里。
      “郁兄弟,给我取筐柴火!”
      “郁兄弟,我这儿要把剪刀!”
      “诶我这水怎么不够了?”
      “帮我取把刮刀!”
      “郁兄弟——”
      “郁兄弟——”
      “……”
      傅彦忙得像陀螺,一整个上午都在库房和寨子中心那片空地之间来回奔波。
      他感觉自己这一天干完了之前好几个月的体力活儿。
      一开始他还十分矜持地维持着自己的仪态。
      比如说再累也要挺直腰板,一举一动不能太显粗鄙。
      然而傅彦大大低估了折返跑的劳累程度。
      简直想吐血!
      后来渐渐的,傅彦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把袖子撸上去,领口扯开些许透风。
      特别是当他意识到,在无名寨,即使自己衣冠不整、站没站相,也不会被老爹的戒尺打手心板儿,他心底突然升起一种爽感。
      再看看那些山匪,有的已经热到把上衣脱干净了,打着赤膊吭哧吭哧干活。
      就连贺听澜也放弃了坐在凳子上,直接盘腿大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