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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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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112节
      不管你的钱,是嫖资还是毒资,又或者是零元购的收获。
      在税法允许的范畴,只要irs查到了,你敢不缴税,他们是真干你。
      当然,税法也是那些上层人士定制。
      这些人有自己的方法合理避税。
      所以irs,真正震慑的还是美利坚的底层。
      老哈登想了半天,两手一摊:“好吧,irs确实厉害,但是这次nw和fbi,应该是准备拿农场屠杀案,当做年度案例和功劳,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那个屠夫,死定了。”
      在一旁逗狗的布莱恩,越听越慌。
      他忍不住插嘴道:“那如果他们找不到屠夫呢?”
      老哈登耸耸肩:“一个猪头套+一套脏兮兮的皮围裙,又要不了多少钱,fbi手上,面临指控,即将判刑几百年的一米八傻大个,也一堆,怎么可能找不出一个屠夫。”
      布莱恩:好吧,老哈登还真是看得通透。
      一旁用电脑,翻阅屠夫犯案视频的苏珊,也点点头:
      “虽然我不喜欢关注这些,但是老哈登说的不错。
      民众需要什么,新闻就报道什么,同样的,新闻报道什么,民众也就信什么。
      他们只是需要一个渠道发泄生活中的不如意。
      实际上,没有人关心真相是什么。”
      b6组的人手本来就不多,现在死了一个,暂时离开两个,老哈登和两个新人又是后勤,能做事的就剩下了苏珊和布莱恩。
      加上其他小组,在突然的袭击下,也多多少少出现了伤亡,还被抽调了职员,导致人手出现不足。
      一上午,不断有新的案件,通知到b6小组。
      赶去案发现场的布莱恩,开着勘察车,好奇地朝一直盯着特制平板的苏珊问道:“苏珊,你对这个屠夫很感兴趣?”
      苏珊头也没抬,点点头:“我很喜欢他的行事风格。”
      “啊?”
      “我感觉他的做事风格,有以前西部游侠的味道,并且极端自信,特别是对方手上的大口径霰弹枪,很对我的胃口。”
      苏珊直言不讳:“他做了我早就想做的事情。”
      这话,布莱恩听的舒服。
      他处决罪犯,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死者的执念馈赠,但那个过程,也带给他很大的心理满足感。
      特别是一次次看到受害者的死亡回忆。
      布莱恩愈发理解,为什么全球不管是哪个国家的民众,都喜欢看到英雄惩戒罪犯的电影。
      这其实无关正义与邪恶。
      核心本质,是因为不管是哪片土地,法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
      大家的生活中,有太多的黑暗和太多的不公平。
      大家需要一个宣泄口,需要一种‘想象’,来替代普通人完成一些他们想做,但无力去做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喜欢江湖,喜欢超级英雄。
      想到这里。
      布莱恩摸了摸好奇打量汽车上零件的十三狗头,朝苏珊笑道:“那你应该喜欢看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电影。”
      “不,那些太傻比了。
      特别是那些超级英雄,磨磨唧唧抓住罪犯后,不直接弄死,还要关进去,然后等他们跑出来继续犯罪
      每次看到这种剧情,我都会气的想一枪打爆电影屏幕!
      所以我更喜欢看孤单复仇的老电影。
      从小就看,现在还是会翻出来看。”苏珊丢下平板,抢行将敢怒不敢言的十三搂到怀里:
      “现实有太多条条框框限制着我们。
      但是在电影的世界,看到主角抛弃掉所有的理性和束缚,直接打死那些混蛋,踩着混蛋们的脑袋,飚着脏话、看着坏蛋的血浆乱溅.
      我简直要爱死了!”
      好吧。
      这下布莱恩知道苏珊为什么是现在的行事风格了。
      这个三观
      他简直要爱死了!
      见布莱恩专心开车,不说话了。
      苏珊眉毛皱起:“布莱恩,你是不是觉得我平时太暴力了?”
      布莱恩连忙摇头:“不不不,只有罪犯,才会觉得你暴力,我们这些下属跟着你做事,只会感觉有安全感。”
      “那就好。”,苏珊捏着十三的脸颊,向两边拉扯:“我之前问我父亲在下面的一线做事,怎么才能让罪犯害怕,他叫我克制点就行,现在看来我做的还不错。”
      “呜呜呜~”
      十三不堪受辱,朝布莱恩散发出求救的信息素。
      布莱恩目不斜视,装作没听到。
      开玩笑。
      开车呢,能随便分心?
      十三幽怨地撇了眼装死的布莱恩,只好朝苏珊,伸出了自己的小舌头,化被动为主动,舔得苏珊哈哈大笑,当场许诺明天给十三带一些家里的顶级牛排过来。
      半小时后。
      布莱恩他们开车来到第一个报案点。
      这是一起校园弃尸案。
      案发现场是一处陈旧的社区大学,有学生在进行户外活动的时候,发现都是杂草的墙角,被挖出了一个小坑,坑底还有一只啃的就剩下白骨的手掌,于是学校马上就报了警。
      来到现场。
      布莱恩看了眼坑洞周围的痕迹,直接朝苏珊道:“很愚蠢的藏尸手段,看尸骨呈现的大小,应该是十八九岁的女性尸体,凶手大概率是她的同学或者老师。”
      苏珊睁大萌蠢的眼睛,眨巴眨巴,不说话,但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别给老娘绕弯子,老娘听不懂!”
      布莱恩耸耸肩,指着坑洞周围的痕迹道:
      “这是野狗刨出的坑洞,它们闻到了泥土中散发的腐臭味,把尸体当做了同类埋的食物,导致了尸体的暴露。
      这就是不作任何处理,浅埋尸体的弊端。
      另外尸骨周围的泥土,被压的严实。
      这也是很蠢的做法。
      尸体在腐烂过程,产生的腐败气体,不仅会产生强烈的臭味,引来食腐动物挖掘,还会一点点将泥土顶开,形成鼓包。
      也就是说。
      就算这个受害者,不被野狗挖出来,身体腐烂时候泄露的腐败气体,也会将自己的位置暴露出来。
      正确的做法,是将坑挖深一点,土埋松一点,留出泄气空间。
      如果能先用火焰处理一下尸体的话,效果会更好,种上一些根系深的植物,效果也不错。”
      布莱恩科普着杀人埋尸的经验。
      苏珊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
      作为管杀不管埋中的一员,这些知识,对她而言,十分新奇。
      布莱恩换上衣物,拿起工具,一边挖掘,一边继续给苏珊科普道:
      “至于分辨尸骨性别,最主要看尸骨的颅骨、骨盆、躯干骨和四肢骨,其中骨盆最好分辨。
      不过对于有经验的尸检官和法医来说,看指骨,也能看出死者大概年龄和性别。”
      最后一句话,他就是纯放屁了。
      老法医,或许能通过指骨,就看出死者的性别,但对于发育结束的成年人尸骨,单靠指骨,肉眼很难确定对方的年龄。
      布莱恩能确定,单纯是通过尸骨上面残留的信息素闻出来的。
      他继续道:
      “一般新手凶手犯案之后,会下意识将尸体藏在他熟悉的区域。
      熟悉的区域,在他们潜意识里,就代表安全感,这也是我为什么认为凶手是学校学生或者老师的原因.
      但这样其实很蠢。
      尸体埋的时候不难,等凶手恢复冷静,意识到埋尸点不安全,想要换一个地方的时候,处理起来会难上好几倍。
      人都是怕麻烦的。
      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心存侥幸,认为尸体不会被发现。
      其实都是自己骗自己罢了。”
      布莱恩在法医局的时候,确实混日子。
      但是随着精神不断强大,往日很多法医工作时候,随口普及的知识,开始重新被布莱恩接收,并且成为他自己的知识。
      这就是专业的力量。
      苏珊听的若有所思。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每次布莱恩科普之后,最后补充的愚蠢评价,让她感觉布莱恩是站在犯罪角度看不起那些手法粗糙的凶手.
      就在她犹豫,要不要问下布莱恩的时候。
      布莱恩突然停下动作,将一个黄色、只有成人巴掌大小、刻着木乃伊花纹的木头盖子,拿起,拍掉上面粘连的泥土,仔细端详起来。
      “这是什么?”
      “凶手的认罪书!”